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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3月1日发布公积金新政,同时首付款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60%,贷款限额40万元;此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3月1日发布《关于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到津工作一年以上,且所购房屋为家庭首套住房;同时首付款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60%,贷款限额40万元;此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官网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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