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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定金”和“订金”有区别 链家地产深陷诚信缺失(转载)

发表于2012-01-16
家电中国资讯网 彭女士和丈夫不久前在租房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本来已经跟中介公司谈好一处房源,连搬家的日子都说好了。结果在把 的家当都打包,搬家公司也找好了之后,中介公司却忽然告诉她,房东不愿意出租了。遇到这种情况,彭女士应该获得怎样的赔偿呢?

事件回放

怀孕已经有八个月的彭女士是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一直和丈夫在公主坟 租房居住。不久前,为了让宝宝出生之后有个更好的环境,两人打算换租一套大一点儿的房子。在链家地产太平桥西里店,两人在业务员的介绍下,看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双方约定在上周日搬家,并且搬家当天与房东签订正式的租房合同。随后,彭女士交给了链家300元的定金,并且收到了链家开具的定金收据。

从周六开始,彭女士就和丈夫一起打包家当。虽然挺着大肚子干活很辛苦,但一想到马上要搬进宽敞明亮的新家,彭女士还是觉得很开心。周日一早,两人约好了搬家公司,结果车都到了,链家的业务员却忽然打电话给彭女士,说业主反悔,不愿意再出租房子了。

看着原本舒适的小家变成了大大小小的行李包,搬家的事却变成了泡影,彭女士和丈夫都憋了一肚子气,希望链家能够给一个说法。但是,链家却只愿意返还300元的定金,不再做其他赔偿。

彭女士想知道,自己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来赔偿?

中介公司说法

链家地产太平桥西里店经理孙勇告诉记者,链家与彭女士之间并没有签订真正的定金协议,已经交的300元不能算是定金,而只能称为“预付款定金”。这300元算是彭女士的委托支付,委托链家代表自己去和业主进行谈判。如果业主收了这部分的定金,那么才算是签订了正式的三方定金协议,如果违约业主需要返还彭女士双倍定金。但是现在业主没收这笔钱,那么定金协议就不成立。链家地产也有相关的规定,像这样的情况,如果没谈下来,定金无偿退给客户。

孙经理表示,对于出现这样的纠纷,链家方面也曾经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而最终没有谈成,链家方面也觉得很遗憾。

律师说法

带着彭女士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的杨子洋律师。杨律师表示,在这一类事件中,消费者应该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如果是“定金”,那么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中介公司方面违约的话应该向消费者返还双倍定金。而如果是“订金”的话,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中介公司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就可。在彭女士的案例中,由于收据上写明是定金,那么就可以向中介公司索要双倍的赔偿。

至于中介公司“预付款定金”的说法,杨律师认为是不完全的,而且存在偷换概念的嫌疑。首先,中介公司收取彭女士的定金,前提是他们和业主之间已经达成了房屋委托租赁的协议,否则他们没有权力收取。而彭女士正是因为相信链家手里有这套房源,所以才交了钱。在这种情况下出现违约的情况,链家就应该向彭女士返还双倍的定金,同时链家也可以向业主进行维权。因为业主即便和链家之间只有口头协议,实际上也构成了违约。

杨子洋律师还 提醒消费者,这一类的租房纠纷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租房的定金毕竟数额较小,更多的纠纷是出现在买房卖房的过程中。这其中的大部分纠纷,都是由于中介公司的不规范操作造成的。所以,消费者在进行这类交易的时候,一定要更加小心。
发表于2012-02-02
是这样的吗?新闻上说的?
发表于2012-04-23
发表于201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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