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房地产泡沫磨灭,购房人将有多惨?

发表于2017-01-15
标签:贷款余额 房地产 房地产抵押 抵押权人 房地产泡沫 

 房地产泡沫一旦破灭,房价势必出现大幅下挫。这一局势对普通老百姓有何影响,是不是真如大多数购房者所想象的那样——房价跌破贷款余额,房子扔给银行,最多是首付款的损失?

为此,笔者仔细研读了一份《汇丰银行(中国)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该合同通篇未涉及前述多数购房者所想象的条款,与房价下跌导致抵押物价值不足的条款如下:“如抵押物房地产因任何原因贬值或遭受毁损后其价值低于以下三者中之较低者:1)签约前之评估价或(2)放款前之评估价或(3)抵押房地产的购入价(即贷款满评价),抵押人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能被抵押权人接收的担保物以弥补不足,或者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以降低未偿贷款余额”。如出现每月房贷未偿还等违约责任,合同规定“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如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及贷款利息,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另行追索借款人”。在查阅了其他银行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之后,相关的条款内容也大同小异。

在此,举一个例子,2016年8月,赵先生在北京购买了一套市场价1200万元的房产,银行评估价1000万元,银行贷款800万元,首付400万元。2017年8月,这套房屋市场价跌至900万元,银行要求赵先生补足100万元抵押物或提前偿还100万元贷款,否则将没收拍卖房产。但赵先生难以补足担保物或提前偿还贷款。由此,银行没收房产,拍卖房产得750万元(通常都大幅低于市场价)。最后,赵先生的损失是400万首付款和扣除拍卖房产后的债务50万元。赵先生房子被银行无情收走,同时还欠下银行50万元的债务,进入名副其实的负资产状态。由此可见,房价 之后的银行债权并不会因抵押房地产拍卖后而消失。

最后,奉劝购房者和与泡沫共舞的 者一句:泡沫形成初期,请拥抱泡沫,泡沫加速赶顶和全民资金加速涌入的时候,请远离泡沫。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发表于2017-01-17

买不起房咯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