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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证没下来,切记不要这样做!

发表于2017-03-05
房产证没下来,切记不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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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购房都可能存在着不能及时办理过户的情况,在这种状况下,建议买房的朋友们不要急于处置该房产,因为这会在后续的过程中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有人说,我买了房子,有的可能还是全款购房,为什么就不能再次买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我们这里说的处分是指“会影响到该房屋产权关系变化的行为”,如果说想出租给他人,那么这个在原则上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笔者主要针对的就是买卖、抵押等一系列会对房屋产权造成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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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不能对没有过户的房屋就行买卖、抵押呢?

房屋属于不动产,判断一个不动产的归属问题主要就在于产权登记,说白了就是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我们一般就会认为是谁的房子,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购买者的产权证没有下来,但是又卖给了别人,这样的情况下房子又是属于谁的呢?这期间又会引发什么样的纠纷呢?

首先,没有房产证,又卖给别人,属于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在法条上的规定为“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也就是说原房产证上的 人如果不追认或者说第一购房人依旧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该买卖行为根本得不到实现,原来俩人的事都没解决,又出来了个第三人,很显然增加了案情的复杂程度。

其次,运用合法手段催促对方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一般在售楼处购买的房子,如果一户没有办理过户,那么整栋楼的业主应该都没有房产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集结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与经销商或者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最大化的缩短过户时间。

最后,友情提示,对于车辆这种特殊的不动产,广大车友也要遵循上述的几项原则,尤其是朋友之间购买的二手房或者二手车,没有办理过户的,更不要轻易的去处分,尴尬了朋友不说,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很有可能遭受侵害!

发表于2017-03-05
房产证没下来,切记不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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