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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做到七步走,收房有保证

发表于2016-03-30

1、注意收楼是否超过时限

收房手续的办理,则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 风险责任及税费。业主应写清地址以保障能亲自签收通知,或委托亲友律师帮忙。实在不行就与开发商另约时间,但必须是书面形式。

 

2、证件要齐全

交付文件中的两书两表一图不齐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表》、《管线分布图》),建议业主先不收房,同时还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开发商;如果一定要收,要在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X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副本,其中《面积实测表》、《管线分布图》是开发商交付业主带走的。

3、先验房再收房

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正常程序,在订合同时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进。2015年开始国家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售合同已经有明确规定:购房者先查验房屋再办理相关收房手续,开发商不得以任何缴费等理由拒绝验房。

4、灰尘藏质量问题

交房时开发商有意或无意地在地板、窗台等地方留下一层土。往往裂缝、漏水渍、砖面不齐等等问题就全在这土底下了。验房时扫去土或往地面冲水,一方面可冲去泥层,看清地板质量,另一方面也可检测地板的水平状态及排水状况和是否有空鼓、裂缝等问题。

5、警惕大事化小随便解决

购房者收房时要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都要在相关文件与表格中记录下来,再与开发商交涉。建议书面形式把 房屋问题节点给开发商进行整改且要规定期限,待整改验收通过后再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为佳。

6、当心疲劳战让你吃亏

开发商会集中在同一时间通知买家收楼,造成你没精力就房屋问题与开发商争取。此时不要被人山人海吓到,最好另约时间交房,或是购房者邀请专业第三方验房公司,现场验房,出具验房报告给开发商进行整改。

7、小心巧立名目乱收费

开发商往往在签合同时对购房者大加承诺,而到收房入住时又巧立名目乱收费用,购房者订合同时最好请律师帮忙逐个分析各项收费条款,少花冤枉钱,不该交的钱坚决不交,必要时可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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