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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称以房养老房屋产权期限可调为500年或永久

发表于2013-10-14

从中国人的传统文化上来讲,资产有一个继承的文化观念。把房屋抵押给银行,养老完成后房子被拍卖,子女可能不同意,老人自己也感觉不合适。

果不解决70年房屋产权的问题,这项政策于理、于法都无法操作。 认为必须改革房屋产权只有70年的制度,最好是永远使用。如果永远使用不合适,可以调整为200年或500年,当然也会有人问200年以后怎么办?那只能到时候再说。但是,当前的问题需要马上解决。


发表于2013-10-14

500年?那怎么算?

发表于2013-10-14

看来以房养老真是个趋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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