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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居住在呼市,近几年很多家庭出于经济条件原因考虑选择公租房居住,也有一定保障性。那么,呼和浩特公租房位置在哪?如何申请?
居住在呼市,近几年很多家庭出于经济条件原因考虑选择公租房居住,也有一定保障性。那么,呼和浩特公租房位置在哪?如何申请?
根据相关信息,目前有三个区域,分别是:玉泉区的康居家园、赛罕区的阳光美居、新城区的塔利项目。后续有四个项目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和征地拆迁,分别是新城区的惠新苑、玉泉区的祥和苑、赛罕区的阳光美居二期、如意开发区的如意工业园区公租房小区。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或者独立生活的个人为申请单位。家庭申请的,每个家庭确定一人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个人申请的,以本人为申请人。每个申请单位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办理材料:
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2、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或者其他居住证明;
3、家庭收入情况、就业情况、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和居住资格证明;
4、住房状况材料;
5、婚姻状况证明。
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上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用人单位为受理单位,并进行初审),填写自我保证声明,并签订《委托核查授权书》。受理单位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收入状况进行初步核查,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当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收入、住房等)在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报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乡镇)、用人单位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分别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情况和收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与审核意见转送市民政部门进行经济收入状况比对;
(三)市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转送的申请材料与审核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核对结果反馈至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审批,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应当综合住房状况和收入状况,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或所在的用人单位,并在当地媒体发出相关公示公告,适时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五)用人单位接到通知的,及时组织配租对象与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
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呼和浩特公租房位置以及如何申请,具体以当地政府官方网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