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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房屋中介费 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房地产经纪行为管理的通知》(京国土房管市二[2002]1127号),非因房屋中介的原因导致中介服务事项未完成或部分完成的,房屋中介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已经发生的必要费用,但应在房屋中介合同中载明。
北京房屋中介费 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房地产经纪行为管理的通知》(京国土房管市二[2002]1127号),非因房屋中介的原因导致中介服务事项未完成或部分完成的,房屋中介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已经发生的必要费用,但应在房屋中介合同中载明。
如果中介合同没有明确写,房屋中介只能收取已经发生的必要费用而非全部费用,即便中介服务的未完成是非房屋中介造成的根据《北京市关于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京国土房管市二【2002】1128号),在二手房交易时,房屋中介应当明确标明房屋售价或售价范围、各项税费标准、 标准及支付责任方。